【摘要】随着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已经步入深度调整的关键时期,如何发挥好学科评估在“双一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成为事关高等教育改革成败的重要命题。然而,高校、政府和社会等多元利益主体对学科评估有着不同的价值利益诉求,极易引发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价值利益冲突,影响学科评估功能的正常发挥。为此,我国高校学科评估应当妥善处理好实用工具理性与学术价值理性之间的矛盾冲突,强化学术价值理性在高校学科评估中的基础性作用,牢固树立“质量为先、特色为要”的学科发展理念,积极培育鼓励自由创新的学科文化,促进高校学科评估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学科建设;价值冲突
【作者简介】刘强,男,山东威海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与管理研究。
高校学科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对高校学科建设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高校学科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价值评估工作,极易引发政府、社会、高校等诸多利益相关主体的价值矛盾和利益诉求。因此,在学科评估过程中如何理顺和协调好这些价值冲突对推动我国高校学科评估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一、我国高校学科评估价值的多元诉求
学科评估是政府、高校、社会等诸多利益相关主体围绕学科发展进行价值判断和选择的过程,不同的利益主体对学科发展有着不同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诉求,如高校希望通过学科评估来检视学科发展现状,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政府希望以此来强化对高等教育的绩效管理,提升政府管理效益;社会公众希望以此来推动高等教育质量信息公开,足社会公众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等。
(一) 引入自由竞争机制,激发高校竞争活力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的快速推进,以自由竞争为特征的高等教育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市场在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如学科评估在我国除了发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作用以外,还发挥着刺激高等院校竞争,提升高等教育竞争活力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将各院校学科发展和办学质量等信息以学科排名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布,大大地减少了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促进了高等教育质量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从而避免了因高等教育质量信息的严重不对称而导致市场交易机制不畅的问题,推动了高等教育市场机制的建立。另外,学科评估结果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绩效,在高等教育市场体制下将会引导高等教育资源的流动,促使政府和社会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将高等教育资源投入到办学绩效良好、教育质量突出的院校和学科中来;学生作为高等教育服务的消费者,将依据学科评估信息自主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从而引发高校之间的优质生源和办学经费等方面竞争;而高等院校作为教育市场竞争主体,为了在激烈的高等教育竞争中脱颖而出,将摆脱以往“等、靠、要”的惰性思维,主动争取政府和社会等各方力量的支持,努力提升高校办学绩效和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学科评估作为一种准市场竞争机制,将引发高等院校之间的激烈竞争,大大地激发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活力。
(二) 促进教育质量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知情需求
高等教育不同于企业生产的产品,高等教育质量具有多样性、模糊性、潜在性、滞后性等复杂特性,使得高等教育质量过程犹如黑匣子一样,难以像产品质量那样被直观清晰地展现出来,但现实当中人们迫切需要知晓各方面的高等教育质量信息,为高等教育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有鉴于此,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过开展学科评估将教育质量以一种简洁明了的排名形式呈现在公众面前,不仅满足了受教育者对教育信息的基本需求、为学生教育提供了诸多的便利;同时也有效地回应了政府、高校和社会公众对高校办学的期待,满足了教育开放时代社会公众对高等教育质量的问责要求,将高校办学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大大提升了高校教育教学的透明性和开放性。
(三) 推动学科绩效管理,提高政府管理效益
从过去的“211工程”、“985工程”,再到新近实施的”双一流”建设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高等教育重点发展项目,政府通过给予大量的财政资助、额外的优惠政策等,推动这些高校优先发展,从而发挥它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高校发展。与此同时,政府为保证这些项目的发展效益,将评估机制引入到高等教育管理中来,对资助院校和学科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办学绩效考核、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教育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此举大大地提高了政府对高等教育事务的管理效益,满足了政府管理对提升管理绩效和办学效益的诉求。毋庸置疑,新一轮学科评估满足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绩效管理的需求,通过对区域和院校学科评估结果的比较,测评各院校和学科发展的绩效水平,为政府专业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大大提升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 检视学科发展现状,推动高校内涵发展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逐步从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建设上来,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心也日益重视学科专业和课堂教学等微观环节,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在推进大众化过程中表现过于急功近利,未能及时进行相应的资源投入和配套机制建设,导致我国高等教育在大众化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一系列的问题,如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学质量下滑、办学定位模糊、学科建设贪大求全等,究其根源在于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缺失,而质量评估作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关键环节,对检视高校发展问题,纠正高校发展偏向,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公布以后,各参评高校对其进行了深入的检视与反思,分析了学科评估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调整了学科建设的基本方略,对促进高校学科内涵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对于高校而言,学科评估是检视高校学科发展现状,诊治高校学科发展问题,补齐学科发展短板,提升高校学科发展内涵的重要利器。
二、我国高校学科评估价值冲突的主要表现
高校学科评估在本质上是各利益主体对评估价值进行判断和选择的过程,不同的利益主体对学科评估有着不同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诉求,这极易引发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激烈冲突,妨碍着学科评估功能的正常发挥。
(一) 实用工具理性与学术价值理性的相互冲突
学科作为开放复杂的知识系统,不同的利益主体对学科评估持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如政府等实用主义者坚持实用工具理性观,将学科评估视为学科管理的重要工具,通常采取由行政力量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外部评估和以精确化、标准化、结构化为特征的定量评估,对包括师资队伍、科研成果、人才培养等在内的高校学科发展条件和办学质量开展水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学科排名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布,将其作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和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试图以此来强化绩效管理,增强社会问责,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提升管理效益,满足管理者对学科管理效率的追求。可以说,实用工具理性主导的学科评估以满足政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群体对绩效和效率的追求为评估价值,注重学科发展的现实价值、可比价值和实用价值,属于一种面向过去、具有回溯性的质量评估方式。而学术人员和部分高校管理者等理性主义者则坚持学术价值理性观,将学科评估视为推动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主张将学科评估与学科建设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通过采取由专家力量主导的、自下而上的自我评估和以综合描述、专家诊断、量化与质性相结合的混合评价,对学科发展状况、学科发展潜力、学科文化氛围等要素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评价,注重学科评估的发展性价值和诊断性价值,旨在通过学科评估来审视学科发展的现状,揭示学科发展的优势与劣势,诊治学科发展问题,实现“以评促改”和“以评促建”,推动学科内涵式发展。
然而,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新一轮学科评估由于评估时机与国家“双一流”建设政策相耦合,使得学科评估带有很强的择优选拔性质,加上评估主体(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官方背景和评估过程的政府主导,更加凸显出学科评估的敏感性和重要性,我国新一轮高校学科评估带有明显的实用工具理性,采取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标准化评估方式,评估结果的呈现采取等级排名的方式,评估结果与学校办学资源配置相挂钩,而参评高校为了能够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中占得先机,对学校学科布局进行大幅度调整,盲目裁撤部分学科,势必会破坏学校学科发展生态,加剧学校日益浮躁的学术氛围。尽管高校学科评估本身并不排斥实用工具理性的价值诉求,但是如果一味将实用工具理性无限放大,罔顾“以评促建”的学术价值理性,势必将高校学科评估引入功利化、行政化的泥淖之中,难以自拔,妨碍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 学科综合评估与特色发展之间的矛盾
为适应高校学科发展的综合化趋势,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我国从2002年启动高校学科评估以来便以一级学科作为学科评估的基本单元对学科发展的综合水平开展系统评估,如第一轮学科评估采用了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声誉等四个一级指标体系和七个二级指标体系,着眼于学科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成果产出,运用量化为主、质性为辅的评价方式。然而,由于这一轮评估指标体系设置过于狭窄,过分强调投入性指标和条件性指标,导致学科评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科发展质量和综合水平,但是却忽视了对学科发展特色的有效评估。尽管2016年学科评估通过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弱化了学科评估的规模与科研导向,强化了对学科特色与发展质量的评价,但是高校学科评估依然是以综合评估为主要导向,更加强调学科发展的综合实力,难以彰显各高校学科发展的优势和特色。这样一来,容易将高校学科建设引向同质化发展,加剧学科之间的同质竞争,造成学科资源的重复浪费。尤其是当前我国高校学科建设是以一级学科为基础,过度强调一级学科发展的大而全,势必会放松对学科发展特色的坚守,导致学科发展资源趋于分散,削弱学科发展的优势和特色,使学科建设陷入低水平重复发展的困境之中,停滞不前。
以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为例,我国高等教育学的建立是基于中国本土高等教育发展对学科理论的现实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与凭借师范教育发展起来的“普通教育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风格。但是在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单位开展学科评估和学位授权审核的双重压力下,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纷纷升格为“教育研究院”或“教育科学研究院”,增设其他教育学二级学科的学位授权点,致使高等教育学沦为教育学之下的学科方向,限制了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发展空间,致使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面临重重困境。特别是在“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下,部分综合性高校纷纷裁撤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致使作为二级学科的高等教育学在一级学科建设的制度环境下陷入内忧外患的生存危机。因此,高校学科评估如何平衡综合评估与学科特色之间的矛盾就显得尤为重要,既要引导学科不断提升学科综合实力,强化一级学科建设,同时也要鼓励学科特色发展,增强学科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 学科发展的效率控制与自由创新之间的冲突
学科作为开放复杂的知识系统,既要遵循知识进化的客观规律,允许知识主体基于自身认知理性推动学科知识的自我演化,同时也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外在要求,满足政府和社会等外部主体对知识发展的实用需求。然而,不同利益主体对学科发展的不同诉求有时会进一步演化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学科发展的实用工具理性和学术价值理性的激烈冲突,而在学科评估与发展的实践中还可以表现为学科发展的效率控制与自由创新之间的冲突。
“学科建设作为一种政策话语,表面上反映了政府对大学科研工作的重视,但实质上学科建设话语背后体现的则是政治和行政权力对于大学学科发展的控制”,而作为学科建设重要环节的学科评估更是如此,学科评估往往集中反映了国家和政府对于知识发展的实用主义需求,强调学科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性贡献和政治性贡献,采取自上而下政治动员的形式和将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相挂钩的方式推进高校学科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运用到绩效问责、资源配置等管理过程之中,强化对高校学科发展的行政控制和绩效管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学科评估已经演化成政府用来控制高等院校的政策工具和管理机制,通过学科评估将政府意志渗透到院校内部,并将学科建设的话语权牢牢地控制在行政管理人员手中,而学术人员实行的“自治取向的同行协作治理模式”也被“控制取向的线性管理方式”所取代,他们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学科评估规则和绩效评估标准将高校学科发展纳入到行政权力的控制之中,大大地削弱了高校学科发展的自主性,侵蚀了高校学科发展的学术自由精神,扼杀了高校共同体自由创新的生命活力。尽管这种控制是以追求效率和提高质量为名义,但是学科发展不同于其他社会活动,外部行政力量的强力干预只会破坏学术发展的自主性和知识创新的自由氛围,妨害学术人员独立自主地开展学术创新活动,威胁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的自由生态。如有学者所言,“高校中纵横交错的学科构成了庞杂的学术丛林,外部力量尤其是政府力量的介入必须理智地保持一臂之距,否则就会因为越界而成为大学生长发育的负面动因”。
三、我国高校学科评估价值冲突的有效调适
近些年,随着高等教育“评估问责”时代的快速来临,学科评估在学科管理和学科发展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甚至学科评估结果直接决定着高校学科发展的命运。然而,高校学科评估的价值冲突并不会因为学科评估重要性的日益凸显而得以根本解决,相反它只会愈演愈烈,以致于学科评估功能渐趋失效,将学科建设引入歧途。因此,对高校学科评估中的价值冲突进行有效调适,对保障高校学科评估功能的正常发挥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 坚守学术价值理性,引导学科评估回归“以评促建”的初心
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以后,为回应政府和社会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群体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热烈关切,由外部主体主导的问责式质量评估应运而生,旨在通过质量评估强化对学校办学绩效的问责与管理,督促高校提升管理绩效和办学质量,如我国政府开展的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都是如此。然而,学科评估本身并不能直接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发展,尤其是当学科评估被功利化的工具理性所绑架时,学科评估异化为等级化的“学科排名”,学科发展被各种评估指标所绑架,迫使高校不得不将主要精力和办学资源投入到指标建设上来,这有可能造成学校办学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还加剧了高校之间的无序竞争和盲目攀比,破坏了高校学术发展的良好生态。
对此,高校学科评估应当重拾学术价值理性,树立学术本位的评估理念,回归学科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发展初心。具体来说,政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责任,通过开展学科评估强化高校学科发展的主体责任,督促高校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起“自主建设——自主评估——自主改进”的良性发展机制,高校学科评估要弱化评估的问责主义色彩和绩效管理导向,强化评估的诊断性和发展性,旨在通过评估帮助高校诊断学科发展难题,补齐学科发展短板,巩固学科发展优势。同时,高校行政管理部门要理性对待学科评估结果,将学科评估信息正确地运用到促进学科发展的过程之中,避免将学科评估结果与办学资源配置紧密地捆绑在一起,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发展空间。另外,高校要善于运用学科评估信息来加强对学科发展规划的引导,通过理性分析学校各学科在评估中的具体表现,明确学校各学科的办学定位,引导学校不断优化学科战略布局,完善学科治理机制,提升高校资源配置效益,推动学校学科的内涵式发展。
(二) 树立“质量为先,特色为要”的评估理念,引导高校不断提升学科发展内涵
学科特色是高校学科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高校学科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稳定性的独特风格。然而,我国高校在院校扩招的资源诱惑下盲目扩张,导致学科发展贪大求全,学科发展陷于低水平同质发展的危机之中。尽管我国新一轮高校学科评估已经强化对学科质量和办学特色的评估,但是“标准化评估”的价值取向、行政主导的评估程序和“等级排名式”的评估结果展示使学科评估效果大打折扣,导致学科评估异化为“学科排名”,偏离了学科评估“以评促建”的初衷。另外,学科评估虽然对不同学科采取了分类评估的方式,但本质上依然是标准化评估,只是不同学科在指标体系设计和指标权重配比上略有不同,这并不能改变学科评估用同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参评院校的现状,甚至部分院校的学科发展特色会被标准化的评估指标体系所抹杀,尤其是学科评估以一级学科为评估标准,要求高校设置类型齐全、质量均衡的二级学科,这必然会导致学校学科建设盲目贪大求全,分散学科办学资源,稀释学科发展特色,加剧高校学科低水平“同质化”发展。
为此,高校学科评估要树立“质量为先、特色为要“的评估理念,以推动学科内涵式发展为重要目标,不断增强学科评估对院校学科发展的服务性,推动学科评估由等级性水平评估向服务性审核评估转变。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学科评估应当贯彻落实“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追求卓越为动力”的评估理念,不断强化学科评估的服务性,弱化学科评估的等级性和标准性,通过优化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式方法,增强学科评估对学科发展质量和办学特色的适切性,既要凸显学科发展的综合水平,也要凸显学科发展的特色和个性,力图全面反映学科发展的真实样态。换言之,学科评估的目的不在于依据统一的标准来划分学科等级,而在于全面真实地反映高校学科发展的自然状态,尤其要注重对学科发展特色的挖掘保护和对学科发展质量的诊断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评估专家的专业分析,帮助高校做好学科发展的战略规划,解决学科发展所面临的难题,巩固学科发展的优势特色,提升学科发展的质量水平。
(三) 培育自由创新的学科文化,形成高校学科自主发展的良性机制
学术自由是高校实现学科创新发展的基石,也是高校永葆学术思想活力的根本保证。然而,随着高等教育评估时代的来临,政府和社会加强了对高校的质量问责和绩效管理,开展了各式各样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其中就包括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学科评估,对全国具有研究生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等级性的水平评估。除此之外,各类社会组织也开展了名目繁多的大学排名,给学校办学和学科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而高校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制定名目繁多的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学校管理压力传导到高校师生身上,加强了对高校师生的质量控制与绩效管理,同时也限制了高校师生自由创新发展的活力。更何况,在教育权威部门主导下的学科评估极易导致评估标准的泛化和滥用,使学科建设沦为“指标建设”,加剧高校学术人才和基金项目的无序竞争,破坏高校学科发展的良好生态。
因此,高校学科评估应当回归初心,回归本分,致力于培育自由创新的学科文化,推动高校学科形成自主发展和自主管理的良性机制,为高校学科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具体来说,政府和社会在支持学校学科发展的同时,也要保持足够的理智,信守学术自由和院校自治的基本信念,遵循学科自我生长和自我演化的自组织机理,切忌以质量和效率的名义过度干预和直接控制学科的自由发展,破坏高校学科自由发展的良好生态。另外,高校学科评估要始终坚守“以评促建”和“以评促改”的初心,着力构建上下协同、全员参与、全程保障的质量评估机制,不断强化学科评估的质量改进功能,着力推动学科评估的去行政化、去功利化和去等级化,引导高校行政管理部门正确运用评估结果,避免将学科评估与院校发展资源的重新配置过度关联,保障高校学科正常发展的权利;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学科评估对学科质量保障机制的评价,推动高校逐步构建起“自我检查——自我诊断——自我反馈——自我改进”的学科质量提升机制,帮助高校师生、管理者等主体强化学科质量发展的责任,充分发挥他们在学科发展中的主体性作用;最后,学科评估要加强对高校学科治理机制和学术治理文化的评价,督促高校完善学科治理机制,提高学校学科治理的科学水平,实现高校学科的内涵式发展。
来源 / 现代教育管理,2019年11期,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