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清退博士研究生52人,其中入学时间最早的一人为2002年入学,已经“读博”18年。无独有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也先后发布通知,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清退处理。而不久前,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敦促即将学习期满的2013级博士研究生、2017级硕士研究生共308人尽快答辩的通知……
近年来,研究生被清退、被敦促答辩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高校为什么会做出清退之举?清退的依据是什么?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上,除了严把出口关,还可以做些什么?
清退有章可循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至11月,川大已先后有22个学院发布了《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公告》。本次被清退的学生,均属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情况。自5月份以来,川大已对300余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且“无法联系”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部分来校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的研究生不在公告名单内。
清退的依据是什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负责人表示,2017年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其中明确包括“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教授钟柏昌介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
“上述学校坚决清退过度延期未毕业研究生的做法,属于有章可循,也符合国际惯例。”钟柏昌说,从人才培养规律看,我国大部分高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较为宽松,一般为硕士生6年、博士生8年,如果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无法达到预定培养要求,表明其可能缺少可塑性和相应的学习能力,也可能与攻读的专业和学位存在严重不匹配。对于前者,可以按规定清退;而对于后者,应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前为学生提供可能的分流机会。
今年秋季开学,南京大学也对300多名即将学习期满的研究生进行了督促和预警。
“每年9月开学初,我们都会要求各院系及时统计博士生资格考核仍未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无导师指导、进入延期年限、进入最长修业年限的博士生状况数据,根据其学业状况进行相应等级的学业预警,同时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确保院系、导师充分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亮说,“如果这样学生还不能完成学业,该清退就必须清退!”
严管更需厚爱
研究生是我国高层次人才的储备军。在钟柏昌看来,研究生清退应以帮扶和预警为前提。
“大部分被清退的研究生,其主要原因是无法完成合格的学位论文。他们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确实遭遇了困难,或走了弯路,抑或缺少关键的研究资源。换言之,他们首先是需要帮扶的对象,而非惩戒的对象。从这个角度上讲,精准教育帮扶比清退更重要。”钟柏昌说。
他认为,从教育培养的角度而言,培养单位要做好周期性摸底调查,提前做好预警,及时识别存在延期风险的研究生。在明确对象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导师小组进行“联合会诊”,为其学位论文的改进提供方向性指引和建设性意见。也可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等途径,为缺少研究设备、环境的研究生创设符合其需求的研究条件。
着眼于提高培养质量,关心帮助每一名博士生成长成才,南京大学采取学校、院系、导师与博士生本人共同协作的方式,通过提前预警、过程帮扶,干预和解决博士生学业障碍,助力博士生学业推进。
“我们更重视培养标准的制定,明确博士生导师是‘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的教育文化观,引导博士生导师做好博士生求知的指导者、学术的引路人和品德的垂范者。”张亮说,2020版培养方案根据各自学科特点科学制定评价机制,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博士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回归博士学位本质内涵,把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作为唯一依据;加强对科研能力的评估考核,把代表作的创新性作为评估考核的主要标准,努力推动学位标准的多元化形式;同时,构建了以分流淘汰为核心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控制机制,通过博士资格考核和弹性分流机制对博士生培养质量起到了加压促优、正向激励的作用。
强化过程管理
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召开之后,着眼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地各高校进行了相关改革探索。
在钟柏昌看来,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无法一蹴而就,树立过程质量的持续改进意识非常重要,这也是《若干意见》中“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的题中之义。
我国研究生教育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导师责任制,且起到了较好的效果。然而,在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和研究生导师规模不断扩大的新时期,对相当一批导师而言,单一的导师责任制力有不逮,尚需建立健全专业的学术治理架构。《若干意见》中也提出“二级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机构”。那么,该“指导机构”究竟该如何构成?
钟柏昌举例,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的学位点点长负责制,有别于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在研究生培养的横向统筹和过程管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此为思路,建立健全二级单位的博士点、硕士点点长负责制,就可以建立由点长作为核心成员的二级单位研究生培养指导机构。
针对导师与研究生失匹的问题,特别是研究选题与学生能力或兴趣不匹配,导致研究进度和质量始终在低位徘徊的情况,钟柏昌建议导师尊重学生的发展需求和学术志向,结合其专业背景和能力基础,因材施教,在导师研究旨趣和学生发展方向上保持一定的张力和平衡。
此外,针对“吃大锅饭”的研究生指标分配方式,钟柏昌建议要建立基于绩效考核的招生指标动态分配制度。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的培养单位和导师,可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否则应减少招生指标,以切实推动研究生教育提质增效。
来源 / 中国教育报
记者 董鲁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