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场考试不仅考的是学习成果,更是一场对人性道德的重大考验。
诚信如山、诚信似水、诚信是金!
考研在即,希望考生牢记:
诚信考试,杜绝作弊;
文明考风,你我共责。
教育部要求切实把考试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11月26日,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召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考试安全工作。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力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安全工作。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关键环节,切实把考试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疫情防控,优化考场安排,加强防疫培训教育和演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强化安全保密、组考管理,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要强化联防联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专项行动。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宣传解读考试招生政策。要严格复试录取,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负责同志及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公安部、国家卫健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新修订《教育法》有关考试作弊的法条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栾锴
第九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栾锴
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严肃考风考纪 恪守诚信美德
考试在即,同学们除了复习和调整心态,还要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认真阅读《考场规则》。不论复习得如何,都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而抱憾终身。
同学们一定要坚守诚信考试原则,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挥,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不违规,不作弊,考出真才实学,考出诚信风格。
诚信立起,德行天下!
用诚信答考卷,以真才铸辉煌!
同学们一定要做好个人防疫防护!
预祝同学们考试顺利,考出理想的成绩!
诚信考研!
一“研”为定!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腾讯网、搜狐网等网站整理汇总
图 / 摄图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