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评价促进“双一流”建设
日前,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与传统的大学评价相比,评价方法贯彻了新思想新理念,呈现了新的评价方向和重点,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体系。
评价对于高校办学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从以往大学评价的情况来看,不管是国内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大学排名,还是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学评估,甚至是国外机构发布的大学排行榜,都对大学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既有正向的激励作用,也有负面影响。究其根源,在于传统的大学评价大都是基于量化指标评估的终结性评价,忽视对大学的分类评价、过程评价和增值评价。这种评价结果和导向,容易因马太效应导致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复交叉等问题,导致地方大学、行业大学、新兴大学较难脱颖而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大学正常办学,这也是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反复强调“四个回归”“破五唯”的重要原因。
“双一流”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自2015年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来,我国“双一流”建设在各领域多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成效显而易见、有目共睹。然而,5年过去了,如何科学评价“双一流”建设成效?新的评价方法就呼之欲出、应运而生。评价方法共分为五章,包括了指导思想、评价原则、重点、方向,组织方式和结果应用等,涉及评价的各个维度。既有宏观的理念指引,也有具体的实操指导。总体来看,这是一个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操作性的评价办法。
具体来说,评价办法主要有如下亮点:
一是强调了一流目标和内涵建设,追求一流是“双一流”建设的初衷,一流的目标和方向没有变,但更注重大学内涵发展,不唯排名、不唯数量指标;
二是体现了需求导向和服务贡献,重点考察高校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特别是原始创新成果、创新性先导性成果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凸显了分类评价和特色发展,探索建立院校分类评价体系,鼓励不同类型高校围绕特色提升质量和竞争力,在不同学科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让大学坚持特色、各展其长;
四是注重以评促建和持续提升,注重常态化监测,重点考察期中和期末建设目标达成度、高校及学科发展度,合理参考第三方评价表现度,形成监测、改进与评价“三位一体”评价模式,真正发挥以评促建、促改的目的;
五是注重专家作用和结果应用,突出强调发挥同行专家指导咨询作用,参考第三方评估的结果,构建了基于专业为基础的多元主体评价,同时重申了动态评价和结果应用,评价结果虽然不对外公开,但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双一流”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
科学的成效评价体系,是大学“双一流”建设的根本遵循。这就决定了大学“双一流”建设必须坚持办学正确方向,坚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内涵建设牵引,在具有可比性的领域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评价办法基于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同视角,考察和呈现高校和学科的建设成效,主要聚焦于大学整体评价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建设成效等重点领域,具体各个维度的内容在评价办法中都做了细化。这些评价的重点,与总体方案中的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基本一致,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和一致性。总之,评价办法的重点领域,就是大学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发力点和落脚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已经走向了社会的中心,成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排头兵和先锋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当前,面临日趋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双一流”建设高校理应与时代发展同向同行,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奋进姿态,产出一流人才和一流学术成果,积极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新时代我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 / 中国教育报
姜朝晖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