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重要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0  来源:中国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浏览:3402    分享:

关于申报2021年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文件精神,促进我国全科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启动2021年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申报工作。

一、课题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二)申报网站为“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medgrad.cn/),注册后进入课题申报。课题申报具体步骤详见附件《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二、课题申报要求与立项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在全科医学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所在单位应是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和住院医师的有机结合。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是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优先,同时鼓励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研究队伍进行课题研究。

(二)申报内容与数量

申请者可结合立项范围,选择全科医学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研究。所有申请课题应归入立项范围相应编号类别。申请者按照申请书要求填报,阐明承担的研究内容、方案、队伍组织和预期的成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基层实践基地),各培养单位或培训基地申报课题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三)立项评审

根据申报情况及评审结果设置:A类重点课题、B类面上课题。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和中国医师协会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分别推选出A、B类课题承担负责人。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给予A类课题经费支持。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对获批的A类课题和B类课题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

三、课题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10月15日24:00申报系统关闭。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需经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培职能管理部门)课题管理人员审核并通过。单位审核时间为10月22日24:00前。

(三)系统关闭后,未能提交的项目以及未通过单位审核的项目,不能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四、课题项目相关要求

(一)研究时间

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二)课题管理

项目课题按照《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本次研究课题进行管理。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将进行研究课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学术交流,课题组应提交相应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各课题成果应注明课题类别。

(三)单位审核

单位账号为学校代码或培训基地代码,登录方法已发送至相关管理人员邮箱,也可拨打联系人电话查询。

培训基地申请人请将申请书打印,并在首页加盖公章(医院或职能部门章),邮寄至中国医师协会(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0层,全科与公卫部,010-63319025)。

(四)课题评审

本次研究课题评审采取盲评方式,课题申请书正文请勿填写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所在单位等),否则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五、联系方式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金  鑫  电话:010-82805042      

贾金忠  电话:010-82801756

中国医师协会全科与公卫部

陈淑玲  电话:010-63319689/9025

吴苏伟  电话:010-64176902


关于申报2021年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pdf

附件1 2021年全科医学教育教学课题立项范围.docx

附件2 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网上填报时下载模板).docx

附件3 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个人用户操作手册.pdf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中国医师协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