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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以科学评价促质量提升——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评价立新规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 未知     浏览:115    分享:

以科学评价促质量提升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评价立新规


      近日,湖北中医药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这是学校继2020年后对研究生学位评定标准进行的再次修订,是学校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进一步克服“唯论文”,更加“重质量”的重要改革举措。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树牢以质量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湖北中医药大学在研究生教育评价标准、体系、机制等方面持续探索,推进研究生学术评价制度改革,以发挥学术评价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学校在2020年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期刊汇总归类分为A、B、C、D四个级别,不再单独强调SCI;不再将论文发表作为唯一条件,增加研究生其他研究成果认定。


      2022年6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了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要求的修订问题,强调研究生人才培养要更加注重成果评价和质量导向,此次评价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立足国家和社会需求、行业需求,为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树立更为科学的导向。此次修订在第一次修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术成果要求规定,共列举了十项可替代学术论文(期刊论文)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果。


      新规定更加注重高质量研究成果。增加科学技术奖励、国家基金项目、先进成果评价的认定。如:学生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可等同于发表相应数量的论文;学生在学期间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视同达到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学生研究成果评价达到国内外领先或先进水平,可等同于发表相应数量的论文。


      新规定更加注重中医药特色传承。聚焦中医药传承,鼓励学生多读经典学经典,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中医药学术大赛,增加全国中医药学术大赛奖励、中医经典水平的认定。如: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全国中医经典等级考试达到优秀者,可不作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学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医药学术比赛中成绩优秀者,视同达到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新规定更加注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增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发明专利及成果转化的认定。如:学生在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可等同于发表相应数量的论文;学生获得国际及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等同于发表相应数量的论文。


      新规定更加注重多维视角评价。增加学术著作、权威报刊文章、高质量咨询报告及其他能体现研究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水平的创新性成果的认定。如:学生以副主编发表学术著作(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可等同于发表相应数量的论文;学生在权威报刊(界定具体范围)发表或被全文转载与本学科(专业领域)密切相关的文章,可等同于发表相应数量的论文。



       近年来,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深入推进研究生学术评价制度改革,聚焦中医药传承、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核心要素,逐步优化教育评价导向,以期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研究生传承创新活力,谱写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