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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开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编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来源: 未知     浏览:2787    分享:

关于开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项目

立项编写的通知


医专业学位委〔2022〕6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要求,加强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建设质量,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编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课、选修课以及核心课程指南中所列课程的配套教材。


      二、建设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鼓励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实践、总结中国经验、彰显中国特色,思想理论和观点方法等具有原创性、育人成效显著的教材;鼓励紧跟国际学术前沿和时代发展步伐,有效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发展对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鼓励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内容形式创新、教学效果好的教材;鼓励各方面加大教材建设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入教材工作。

      (二)核心教材应突出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强化教材权威性、示范性、适用针对性,切实发挥教材育人功能。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

      (三)核心教材建设应紧扣医学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在教材内容和体系的改革上有新的突破,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研究生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能够较好地促进课程体系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

      (四)核心教材建设应依托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良好师德师风、较高学术造诣、热心教书育人、勇于改革创新的教师或教学团队,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鼓励医学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实践基地联合组建编写团队,确保核心教材适合于实际教学。

      (五)核心教材要依据医学专业学习特点和授课内容合理制作数字学习资源,充分发挥纸质教材对数字教材的承载作用,建设新形态教材,视情况开展核心教材资源开放共享工作。

      (六)核心教材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学术规范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获得立项的教材,须在正式立项后1年内提交定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应及时与教指委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申请项目的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填写《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编写申报表》(附件1)。

      主编/副主编/编委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2.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3. 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编委者可放宽至副高级别),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所申报课程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4. 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有丰富的所申报课程教材编写经验,文字表达能力强。

      5. 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审校工作。

      6. 参与撰写核心课程指南的专家优先考虑。

      7. 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作为两项教材建设项目的主编或副主编。


      (二)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在教材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学科发展、教学需要、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统筹规划教材选题,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教材,每个申报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


      (三)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提交材料存在造假情况或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遴选程序

      为充分发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核心教材建设中的作用,秘书处组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分委员会委员和有关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核心教材建设进行评审和遴选,评审包括网上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拟立项名单将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完成公示和异议处理后,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五、立项成果

      为保证教材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核心教材立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出版时将在教材封面冠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划教材”字样,供全国医学院校选用。


      六、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组织申报者填写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编写申报表(附件1),并将本单位申报基本情况汇总到《教材编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培养单位将附件1、附件2、申报主编者的教材大纲和样章(见附件1中的要求)电子版统一于2022年11月30日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yxzyxw@126.com


      七、秘书处联系方式

      金   鑫  010-82805042

      贾金忠  010-82805562

      

       附件1:医学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申报表(1).docx

       附件2  教材编写推荐汇总表(1).xls

       附件3: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编写的通知(1).pdf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