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
遴选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医专业学位委〔2022〕10号
各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22号)要求,推进教育数字化,完善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体系建设,促进医学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将逐年分批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目的
遴选在线示范课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中打造一批精品在线课程,示范构建课程育人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教学融合发展,推动高校加大课程建设投入,引导广大教师重视课程教学质量,切实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社会责任、创新意识、专业水平、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 遴选要求
1.参选课程教学团队注重师德师风,在教学中自觉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2.参选课程应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把课程思政与专业知识有机融合,教学内容不得包含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3.参选课程应与《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做好衔接,可以是基础课、专业课、方法课、实践课等,突出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符合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内容规范完整,在教学团队、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和可推广性;应兼顾经典理论和研究前沿、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学科基础和交叉融合、技术突破和产业进步。
4.鼓励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行业企业联合组建团队,共建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
5.示范课程遴选以“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为依托,参选课程符合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技术要求(附件1)。
三、遴选范围
1.2023年2月28日前上线“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的医学研究生在线课程,可直接参与遴选“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遴选的课程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推荐,推荐门数不限。
2. 2021年医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复评名单(附件2)中,于2023年2月28日前上线“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的在线课程,可直接进入在线示范课程遴选范围。未于2023年2月28日前上线“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的课程,经评选获得“在线示范建设课程”资格者,其中于2023年9月30日前上线“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经专家评审符合要求,即为“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未按时上线或经专家评审不符合要求,则自动取消“在线示范建设课程”资格。“在线示范建设课程”评选具体时间安排后续通知。
四、支持保障
1.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对遴选出的“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颁发证书。
2.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持续建设“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给予必要的支持和经费保障。
五、 时间安排
2023年2月28日前上线“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的参选课程,须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填写《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表》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并将扫描件于2023年3月3日前发送至yxzyxw@126.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 联系方式
1.医学研究生在线课程申请上线平台
宋 红 010-82805848,13611165486
王 娜 010-82152565
2.遴选医学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
金 鑫 010-82805042
贾金忠 010-82805562
关于开展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第一批).pdf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