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国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医专业学位委〔2023〕2号
各课题负责人:
为保证2021年全国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质量,根据《关于2021年全国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22〕1号)和履行研究课题合同相关要求,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组织对所有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材料填报
1.填报流程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负责人均使用课题申请时所用账号,登录“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medgrad.cn/)进入“2021年全国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项目;下载中期检查报告模板并填写;上传加盖课题依托单位公章的报告正文(PDF格式)和已有成果证明材料(如有,限20M);确认中期检查报告及证明材料完整后提交。
2.提交时间
汇报书及证明材料填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3月3日,3月3日24:00系统关闭。
二、中期评审
1.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和中国医师协会全科与公卫部组织专家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议。
2.重点课题除提交中期检查材料以外还须进行现场汇报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汇报形式:20项重点课题分为两组同时进行现场汇报,每项课题占时15分钟,含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请各课题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如课题负责人无法到达现场,可由课题组成员代为汇报。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汇报时间:2023年3月12日
(3)汇报地点:云南昆明云安会都酒店(昆明市西山区西石安公路马街路口)
(4)汇报准备:请重点课题项目组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中期检查汇报PPT发送至邮箱yxshyl@126.com,文件标题请注明课题号及课题负责人姓名。汇报PPT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目标与主要研究内容、实施方案与进展情况、已有成果介绍等,汇报时长10分钟。
三、中期检查结果
一般课题项目根据专家对中期检查材料审议得出“合格”和“整改”结果;重点课题项目根据中期现场汇报的专家评审结果,结合中期检查材料情况得出“合格”和“整改”结果,由秘书处反馈至课题负责人。
四、联系方式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金 鑫 电话:010-82805042
中国医师协会全科与公卫部
陈淑玲 电话:010-63319689/9025
附件:关于2021年全国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中国医师协会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