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简介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1012法医学

发布时间:2024-01-31  来源: 未知     浏览:272    分享:

1012法医学 


       (一)学科概况

       法医学是隶属于医学门类中重要的一级学科,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 有关的人身损害、死亡、身份鉴识等问题,为刑事侦察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的医学学科。法医学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公共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是世界法医学的发源地。距今2000多年前的睡虎地秦简《封诊式》是世界上最早的关于法医学的文字记载。南宋时期宋慈撰写的《洗冤集录》则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1950年10月,林 几被聘为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卫生教材编审委员会法医学组主任,负责编审全国统编法医学教材。1979年,卫生部决定在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招收法医专业学生。1983年,由教育部联合卫生部、公 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医学本科人才培养体系。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修订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医药本科专业目录》,法医学作为大类正式进入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中,法医学最初设在基础医学,2011年后又同时设在特种医学,2022年正式设立为一级学科。

       法医学属鉴识性医学学科,法医学一级学科主要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学、法医精神病学等学科方向。随着全球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法医实践领域中对“死亡原因、个人识别、损伤机制、毒物检验”等一系列重要科学技术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形成独特完备的科学技术体系。同时,国家战略层面对法医学的要求不断提升,法医学科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也更加广泛深入。在国家安全、反恐、防暴、重大灾害和事故等群体性死亡事件、医疗纠纷、工伤评定、人寿保险等司法实践和社会管理领域中,法医学的关键作用日渐凸显,亟需拓宽法医学知识边界。


       (二)学科内涵

       1.研究对象

       法医学的研究内容涉及死亡、损伤、伤残、疾病及其伤病关系、中毒、行为人精神状态、亲缘关系等诸多方面。研究对象包括尸体、活体和各种生物源性物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物证、案件发生现场 等。

       2.理论体系

       法医学理论体系是支撑法医学专业基础,规范引领法医学发展的系统知识,即描述法医学专业知识总和的概括性术语,从概念、陈述、体系构成等方面为法医学学术研究提供规范和引导。

       法医学是法律实施中为保护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所涉医学专门问题的鉴识科学。其基本理论是关于法医技术所基于的生物识别、物理识别、化学识别、关联分析、同一认定规律的知识体系。此 外,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还要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法学及其他相关自然科学有广泛的联系与交叉,构建多维的用以证明的证据体系。法医学还综合集成了物理学、化学、数学、分子生物学、微 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以及法庭科学基本理论和原则等。法医学科学研究有别于医学类其他学科,有严格的研究范围、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独特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其核心基础概念包括:法医病理学、 法医物证学、法医遗传学、生物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牙科学、法医人类学、法医影像学、法医微生物学、法医动物学、法医植物学、法医昆虫学、医事法学、法医妇幼学、法医护理学、法医死亡学、法医损伤学、环境法医学等。

       上述理论的交叉与融合最终形成了法医学所特有的理论体系,即 “法医学是研究和解决法律及其实施中涉及人身损害、死亡、身份鉴识等专门问题的医学科学。”其内涵是指,通过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 为侦察犯罪提供线索,为审理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提供证据,为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医学基础。

       3.知识基础

       法医学理论体系构成依据的是自然科学及法庭科学相关理论、规则及技术规范,筛选具有鉴识功能的分子表型,这些表型与机体其他结构的关联关系;在机体组织细胞生长发育、物质代谢、损伤修复、死后分解等过程中相关分子互作的适配机制及时相性变化规律;基于上述理论所揭示的机体损害、死亡原因和机制,鉴识性分子表型的遗传学规律、人类复杂遗传谱系及个体生物学特征等构成的法医学鉴识理论体系。法医学也是一门证据科学,遵循法庭科学基本理论和原则,包括:接触必留痕、个性原则、渐进变化法则、交换法则、比较法则、概率法则、间接事实法则等。

       4.研究方法

       针对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法医学科的方法论基础既包含以观察实验和统计分析为主体的实证研究法,也有定性与定量、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逻辑思维与判断相互结合的各类分析方法。

       法医学应用技术是由各种技术有机联系而形成的具有鉴识功能的技术体系。法医学的理论及技术研究方法与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法庭科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交叉融合,形成法医学独特的鉴识技术体系,在实证基础上进行“法律事件重现”与溯源。法医出具的鉴定意见要求具有可重复性,符合法庭证据规则并经受法庭质证。

       因此,法医学技术体系包括:鉴识技术、技术标准、科学证据体系、鉴定意见。鉴识技术是指基于法医学鉴识理论,针对具体案件建立符合法律需求的生物识别、物理识别、化学识别、关联分析和同一 认定的鉴识技术;技术标准是指法庭科学实验室认可体系(CNASCL08)及系列技术标准,这是法医检案能够得以应用的国家许可;科学证据体系是指用科学技术手段查找并构建有关人身损害、死亡和生物学身份确认的证据组合。


       (三)学科范围

       法医学学科主要下设以下二级学科: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学和法医精神病学。

       1.法医病理学

       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死亡、损伤与疾病相互关系以及死后尸体变化规律的法医学分支学科。研究对象是尸体和离体器官组织。研究内容包括尸体现场勘查、尸体解剖、尸体挖掘;死因分析; 死亡及损伤经过时间、死亡方式、成伤机制及致伤物推断;损伤与疾病相互作用引起死亡的生物学机制等。

       法医病理学的三级学科主要是法医解剖病理学、法医损伤学、法医尸体影像学、法医尸体组学、法医昆虫学、法医人类学、法医现场学等。

       2.法医物证学

       是研究并解决生物物证鉴定的法医学分支学科。研究对象主要是案件中的法医生物物证检材,通过检验和分析检材中DNA等遗传标记,为司法提供科学证据。法医物证学研究内容是微量、降解、混合生物检材的个体识别、亲子及亲缘关系鉴定、系谱分析、祖先地理族源溯源等。

       法医物证学的三级学科主要是法医基因组学、法医转录组学、法医遗传学、法医系谱学、法医微生物学等。

       3.法医临床学

       是研究与法律相关的个体因各种原因所致的损害与损害后果,病理及生理状况等医学证据的法医学分支学科。法医临床学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包括:活体的致伤方式、损伤形成时间、损伤机制、损伤与疾病关系、损害赔偿;个体病理与生理状况的客观检查与定量评估,如躯体运动功能障碍的客观评估、视觉功能客观评估、听觉功能客观评估,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功能客观评估等;活体的个体识别问题,如活体的年龄推断等;解决司法鉴定中人体损伤程度问题;残疾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诈病诈伤鉴别、与法律责任年龄有关的个体年龄推断、性侵害与虐待检验、保外就医疾病及残疾的检 验与评定等。

       法医临床学的三级学科主要是法医影像学、法医听力学、法医眼科学、法医牙科学、赔偿法医学等。

       4.法医毒物学

       是研究由毒物、毒品引起的自杀、他杀、意外或灾害事故中有关证 据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研究对象是毒物、毒品、人体(尸体及活体)。研究内容主要是研究毒物、毒品来源、性质、毒物毒品定性检识和定量检测、体内过程(毒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毒理机制、毒性作用评价及其与生物体中毒与死亡原因的关系,以及毒品成瘾和戒断。

       法医毒物学的三级学科主要是法医毒物分析、毒物(毒品)快速检测技术、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动力学、法医毒物代谢组学、法医毒物蛋白组学、环境法医学等。

       5.法医精神病学

       是研究与法律相关的精神障碍和精神卫生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采用法医精神病学的专业理论与鉴定技术,对疑似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精神损伤及精神伤残等问题进行研究与评定,为刑 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侦查和审判活动提供科学证据。研究对象主要是怀疑有精神障碍的活体。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评定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 能力及作证能力等;评定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的行为能力、诉讼能力,确定精神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参与精神卫生立法,研究精神病人的监护制度及其权益的法律保障,对罪犯进行心理及行 为矫正,对有暴力违法风险精神障碍患者的风险评估与治疗管控等。

       法医精神病学的主要三级学科有精神障碍与违法行为关系、犯罪心理学、法医心理学、监狱精神病学、矫治精神病学、暴力行为风险评估等。


       (四)培养目标

       法医学学科培养目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真理,具有深厚的人文思想,良好的人际间沟通技巧及合作共事的团队精神,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掌握系统法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能熟练将法医学理论知识应用于法医学实践领域,适应我国法医学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1.硕士学位

       培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良好,遵守学术规范,掌握法医学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好的创新意识,具有综合性的学术修养与团队合作精神,了解本学科的基本历史与现状,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有能力使用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解决法医学实践问题的较强能力,具有从事法医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法医学领域的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可在一般的教学、研究机构或相关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事专业性工作,也可进一步攻读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

       2.博士学位

       培养遵纪守法,具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良好的品德和科学修养,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恪守学术规范,在法医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了解相近学科的知识,善于发现法医学科的前沿性问题,并能够对之进行深入的原创性研究;掌握1-2门外国语,能熟练使用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法医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以及与他人合作、协调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可在高等院校、科学研究单位和相关行业从事教育、研究和实践工作,也可在相关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事专业性管理等工作。


       (五)相关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化学、法学、心理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