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全国医药学研究生
在线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医药科委〔2025〕1号
有关医药学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鼓励利用AI技术对教学全流程改革创新,完善医药学研究生在线课程体系建设,支持有关医药学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线教育工作,促进优质医药学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医药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会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联合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学堂在线)开展基于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的医药学研究生教育在线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经评审,共有91项课题获准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结果
根据立项结果,课程建设类和教学研究类分别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程建设类重点课题20项,一般课题20项;教学研究类重点课题21项,一般课题30项。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课题立项资助
1.课程建设类重点课题资助1.5万元,教学研究类重点课题资助1万元。课程建设类和教学研究类的一般课题无资助经费。课题依托单位须对立项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2.为保证课题实施质量,学会将组织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予以终止,重点项目将追回全额资助经费。
三、课题合同书填写
1.课题负责人登陆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medgrad.cn/)进入“我的申报项目”填报有关信息,填报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24点。
2.课题项目统一由依托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统筹管理。课题负责人按照系统中所属立项级别的课题合同书内容填写,合同编号(同课题编号)及立项类别由系统自动生成填入合同。合同中填写的银行账户名称须与课题申报院校(立项名单中院校单位名称)一致,提交后下载打印签字并盖章(与银行账户名称和课题申报院校均一致的校级公章)。
四、经费拨款与票据
1.合同签署
秘书处收齐课题负责人盖章合同书后,分别由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章。
2.拨款及开票
合同签订后资助经费由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拨付到课题依托单位银行账号,课题负责人在合同三方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送至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发票后进行汇款。
3.开票要求
乙方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抬头:北京慕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税 号:91110108096445564B
开票内容:课题费/技术开发费/技术服务费
合同一式六份及发票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建大厦八层,
王 娜:010-82152565
五、结题要求
课题项目建设与研究周期为两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由秘书处组织验收工作。
(一)课程建设类
在线课程群不晚于合同书结题时间要求,依据《中国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课程引进办法(2019版)》在医药学研究生教育平台发布运营,并满足以下要求,予以结题。重点课题须完成申报书及签署合同中约定的课程建设并上线;一般课题须完成签署合同中约定的课程建设并上线。
1. 在线课程内容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2. 在线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3. 课程群具有MOOC课程特性,符合在线教学习惯,具有碎片化交互式学习、视频内容短小精炼、内容模块化体系化、以知识点开展教学等特点。
4. 在线课程建设应参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学术学位核心课程指南》,以及《关于征集研究生教育数字资源的通知》(教研司便字20220401号)中的课程建设技术要求,知识体系完备,涵盖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内容。原则上1个慕课学分,视频时长应到达400分钟。导学、知识讲授、测评等教学环节完备,满足在线自主学习需求。
5. 除项目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教学正常有序运行。
(二)教学研究类
重点课题须在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及高水平研究报告;一般课题应有学术论文被学术刊物接收,及较高水平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满足以下要求,予以结题。
1. 结合当前医药学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着眼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的全局性、典型性热点和难点问题。
2. 针对在线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深入的原因分析与对策研究。
3. 形成科学、合理的创新性解决方案,研究成果在实践中体现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发挥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联系方式
金 鑫,010-82805042
贾金忠,010-82805562
附件1:关于公布2024年全国医药学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pdf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