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列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医药科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的通知
医药科委〔2019〕5号
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加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组织建设,推动医药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组织与职责》要求,现开展委员单位增列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要求
1. 委员单位须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员单位。
2. 在全国或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学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域发挥较大作用。
3. 参与、组织医药科工作委员会各项活动,承办医药科研究生教育全国或地方性会议,积极开展医药教育领域的课题研究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二、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并于6月21日前反馈至秘书处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校章)邮寄至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逾期概不受理。
2.秘书处整理各单位的申请材料后,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
3.召开全体委员会,由现任医药科工作委员会委员对申请新增委员单位进行表决。
4.新增的委员单位按照要求推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委员。
三、联系人
联系人:宋 红 010-82805848
贾金忠 010-82801756
Email:xueweiban@126.com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1号楼319室 邮编 100191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