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立德树人教育研究
来源: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种思想汹涌激荡。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立德树人明确为高校教育工作的立身之本和中心环节,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研究生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顶端,是培养适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高层次顶尖人才的主要途径,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在“医教协同”政策下,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立德树人教育面临新的挑战,该文旨在分析当下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立德树人教育现状的基础上,探寻切实可行的教育方式。
关键词: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立德树人教育;研究
作者:杨威,宋勇君,许金博,张永生
作者简介:杨威(1980-),女,辽宁沈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
张永生(通讯作者)(1978-),男,辽宁沈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
基金项目:大连医科大学教改立项《导师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及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DYLX18052);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立德树人教育实现路径创新研究》成果(项目编号:YX2017-06-01)。
古语有云“德者,才之帅也”,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立德树人”被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讲话中多次谈到“立德树人”的问题,可见,从古至今“德”都是修身齐家治国的基本品质。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顶端,是培育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一步,其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为专业和培养方式的独特性,导致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立德树人”教育存在一些问题,加强和改进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迫在眉睫。
一、“立德树人”的基本内涵
“立德树人”的含义自产生以来有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该文重在阐述产生之初及党的十八大之后的相关内涵。
“立德”和“树人”原本是两个概念。“立德”语出《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晋范宣子与鲁叔孙豹讨论何为“死而不朽”的问题,叔孙豹提出了“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这成为人生追求的“三不朽”,其中的“立德”就是从道德层面来讲,强调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文明修养,可以成为后世效法的榜样。在这“三不朽”中,以立德为最高,人皆有死,而不朽则在于有德。值得一提的是,“德”不仅是指内在的品格还应该外化为现实中的具体行为,也就是要求人们依靠内心的德行约束自身的行动,遵守社会规范。在现代社会,“立德”不足以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还需要“树人”的辅助。“树人”一词出自《管子·权修》,管仲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做了深刻的解读,“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树人,无论是道德教育、职业教育,还是各方面专业知识的传授都是为了培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心怀天下的优秀人才,“树人”是“立德”的补充和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立德树人”也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德”是一个道德范畴,既包含个人的优秀品质、良好德行又涵盖社会整体的价值观和社会风气,其中涉及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等。“树人”即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
二、对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立德树人教育的重要性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通过会议、讲话、师生书信等方式着重强调了立德树人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立德树人”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讲到“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2]。2017年12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建立规范、落实责任”[3]。“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高校“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4]。
研究生教育对立德树人提出新挑战 近年来,我国在基础医疗、精准扶贫、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离不开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年轻人的不懈奋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离不开青年人的贡献,这对我国的教育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也是教育领域“立德树人”的最后一站,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越来越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这关系着研究生整体的教育水平。对研究生进行立德树人教育,有利于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公民素质;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弘扬正能量;有利于提升我国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层次,加快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进程。
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特点增加立德树人教育难度 医学研究生是我国高等教育所培养的最高层次的医学专门人才,是我国医学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肩负着疾病预防、救死扶伤的重要使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其他类别的研究生相比有其特殊性。2015年,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对我国的医生培养方式做出重大调整[5]。自2016年起,新招收的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仅仅是学生同时也兼任着住院医师的身份,其临床实践训练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求一致。这就意味着,对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放在临床实践上,这部分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着更多的难点和困难。从医学这个研究生的专业类别角度出发,对其进行立德树人教育势在必行,医学事关人的生死,也关乎医疗和科技的进步,无论是在职业操守、社会期待,还是国家发展上都要求医学生在具有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具备思想道德素质。
三、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立德树人教育现状
思想上不够重视,精神懈怠 从学校角度来看,由于本科生刚进入大学,社会阅历、人生经验、价值取向方面明显不足,因此学校会开设相应的思政课,集中进行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方面的引导。而研究生经历过大学四年甚至五年的磨炼已经具备了一些社会技能,接触了校园之外的生活,所以学校方面也就放松了对他们思想上的教育。从研究生自身来看,他们大多数是“90后”并且还是独生子女,其生活环境、成长氛围是比较优异的,没有经过什么大风大浪,再加上我国应试制度的影响,导致学生本身或多或少的会忽略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学习。与此同时,由于“规培生”这一特殊的身份,导致他们的学业、就业等压力较其他专业学生要大得多,这也是造成他们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的原因之一。
教师队伍建设不完善,职责混乱 目前,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部分,即在校公共课程学习阶段和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同时在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实行科室轮转制度,这就给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衔接造成诸多的不便,因为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除了需要辅导员、导师之外,还要和临床能力训练指导医师相配合。在辅导员配备方面,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6],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辅导员与研究生的具体比例,所以各高校对医学研究生的辅导员配备数量不一,辅导员队伍建设不够完善。在导师履责方面,实际上导师是第一责任人,但是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大部分时间都在临床科室轮转,有的学生甚至仅靠网络和导师沟通,造成“相见不相识”的后果。随着研究生扩大招生规模,导师招收的学生越来越多,导致分到每个学生身上的精力时间越来越少,同时导师也需要科研和教学,这就使得导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变少。再加上部分导师只专注于专业知识的传授,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不是他的工作范畴,不愿担起自己的那份责任。
管理体制不健全,模式松散 “医教协同”政策之后,专业型和学术型研究生进行分类培养,时间、地点等更加分散,集中管理的难度加大。对于辅导员来说,专硕学生的时间不一、地点不同,信息传递、调动研究生参加活动或者及时了解情况都很困难。还有规培医院和学校之间的配合不足,导师的组成上至书记、院长,下至主任、医师,他们除了正常的管理工作还需要履行医生的职责,因此在和辅导员配合培养学生方面就会有一些困难。除此之外,学生组织是发挥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一个平台,本应承担起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服务的作用,但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长期在科室轮转,又在不同的地方进行规培,只能借助休息时间通过网络学习、沟通,另一方面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精力,从而降低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导致学生组织松散,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2-09(1).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Z].教党〔2017〕62号.
[4]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M].人民出版社,2018.
[5]关于医教协同深化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Z].教研〔2014〕2号.
[6]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Z].教育部〔2006〕24号.